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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动态

关于做好2020届上半年成人(自考) 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1 16: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相关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贯彻江西省考试院的要求,现就2020届上半年成人(自考)实践性环节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要求见附件。 

 

继续教育学院

00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2020上半年成人(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注意事项

附件2:2020上半年成人(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

附件3:2020下半年成人(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标准格式  

 

 

 

 

 

 

 

 

 

 

 

 

 

 

附件1

2020上半年成人(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注意事项

1、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同学需按指导老师的要求,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报告(见附件1)。

2、指导老师确定后,要求学生一周内主动联系各专业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根据大纲的要求布置实践报告、实习报告、小论文等,如未联系老师未完成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将不记成绩。

3、同学根据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格式要求见附件2 

4、第8周周五(2020.6.15 )之前所有同学必需将自己实践报告上交给指导老师审阅 审阅不合格的同学,应务必在一周内修改完毕并重新送交指导老师审阅,否则将一记载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成绩。

6、工程造价专业安排助教辅导,请所有申报工作造价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同学与助教老师联系。

5、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同学需实践报告(手抄稿)等装订成册,寄回给指导老师批改,如若有学生未寄回,该同学未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

6、在实践环节考核过程中请随时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上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如有疑问应尽快询问指导老师或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服务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服务办公室 : 0791-88223515,0791-88221961


附件2

2020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主办人

参加人员

15-18周(共4周)

(5月25日-6月20日)

实践性环节考核

教学办

学历办

指导老师、毕业班学生

18周周一前

(6月15日之前)

学生提交实习报告等

教学办

学历办

指导老师、学生

18

(6月18日之前)

各指导老师将成绩及将被交教学办

教学办

学历办

教学办、指导老师、学生

18

(6月20日之前)

教学办提交成绩交学历办

教学办

学历办

学历办、教学办

 

 

实践课程考核阅卷考核记录表

序号

评价内容

具体要求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微软用户1] 

1

课程表现

完成学习过程情况

辅导课堂到课率






2

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参加网络助学及辅导课程学习






3

文字表达

文字通顺、字迹清晰






4

文献调研

能够独立查阅文献资料

有获取加工筛查各种信息的能力






5

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






6

其他动手能力

实务操作技能

分析解决一些实务问题或计算机应用能力






成绩评定[微软用户2] 

 

 

 

 

成绩              阅卷老师签字            

 

备注:按等级制计算成绩: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老师批改填写)

实践课程考核学习过程情况记录表

序号

实践内容/实习内容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微软用户3]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微软用户4] 

1









2









3









4









5









6









7









8









9









评价:[微软用户5] 

 

 

 

 

 

成绩               老师签字            

备注:1、按等级制计算成绩: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实践内容/实习内容”由老师指导学生手抄填写,其余部分由指导老师填写


老师评定

老师填写

“实践内容//实习内容由老师指导学生填写,具体内容可见各专业大纲”

 

老师评定

老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