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春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届春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教学点、自考学员:
为了保证学位授予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江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赣教规字[2021]24号、《关于做好全省 2022年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赣教督办函[2022]23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4届春季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学位论文)工作纳入校本部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分类
1、普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由各教学点负责完成。各教学点应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按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
2、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由教务办负责管理,各专业学院教师指导完成。
二、学位毕业论文(设计)
1、由各教学点统计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报教务办。
2、由各教学点承担本教学点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指导费标准按学院文件执行,指导费各教学点可直接支付给指导教师。
3、未在校本部完成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不得申请学位。
4、未按时间完成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统计上报工作的,按普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
5、学位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不得参加答辩,不得申报毕业。经学生本人同意可申请进行普通毕业(设计)论文,但不能申请学位。
6、各教学点申报2024届春季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样表见附件1
7、2024届春季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见附件2
附件1 2024届春季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号 | 考生号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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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届春季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主办人 | 参加人员 |
9月10日之前 | 统计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办 | 教务办 教学点 | 教务办教师、教学点 |
9月16日之前 | 教务办安排指导教师 | 教务办 各专业学院 | 教务办教师、各专业学院 |
9月18日-12日8日 | 学位毕业设计(论文) | 教务办 各专业学院 | 答辩秘书、指导老师、学生 |
12月10日 | 学位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 | 教务办 各专业学院 | 答辩秘书、指导老师、学生 |
12月16日 | 整理毕业设计成绩及论文评语资料,报毕业名单 | 教务办 各专业学院 | 答辩秘书、指导老师、学生 |
教务办
2023年9月4日